各相关科室部门:
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“危急值”的管理,保证将“危急值”及时报告临床医师,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、有效的治疗措施,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,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,现重申临床“危急值”管理制度,如下:
一、“危急值”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、手术室、重症监护室、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。
二、“危急值”报告科室包括:检验科、影像科、超声科、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。
三、“危急值”报告与接收均遵照“谁报告(接收)、谁记录”的原则。医技科室与门急诊、病区均建立《危急值报告登记本》,对“危急值”报告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,记录---送检日期、科室、病案号、患者姓名、床号、检查项目、检查结果、临床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报告时间(min)、报告人、处理措施等项目。
四、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“危急值”后,应立即报告相关科室,不得瞒报、漏报或延迟报告,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。
五、相关科室接到“危急值”报告后,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、值班医师或科主任,应立即采取相应诊疗处理措施,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“危急值”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。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,保障医疗安全。
六、科主任为科室第一责任人,负责医疗质量管理。
南京邦德骨科医院医务部
2017年03月09日